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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要求核查药师违规“挂证”等情况
新华社·2025-05-28 21:54

行业监管动态 - 国家医保局筛查发现部分药师姓名出现在多家定点零售药店的药品费用明细中,可能存在药师信息被假冒或"挂证"的违规情况 [1] - 根据规定,定点零售药店应至少配备1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具有药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药师,且注册地在该定点零售药店所在地 [1] - 筛查分析显示,22个省份289家定点零售药店的135名药师存在跨省份审方售药情况,19个省份3154家定点零售药店的792名药师存在跨地市审方售药情况,24个省份20701家定点零售药店的8583名药师存在同一地市跨机构审方售药情况 [1] 违规行为影响 - 药师信息被假冒或"挂证"等违规情况威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损害正规注册药师的合法权益 [1] - 驻店药师应在职在岗,不得挂名、兼职,营业时间内必须有药师提供药学服务 [1] 监管要求与措施 - 国家医保局要求相关药师立即开展自查,如在不知情情况下被假冒信息或"挂证",需收集材料并主动联系当地医保部门说明情况 [2] - 相关定点零售药店需全面检查本单位药师配备、岗位职责履行等情况 [2] - 相关医保部门需对统筹区内可能存在药师被假冒或"挂证"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认真核查 [2] - 国家医保局将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智能监控、数据筛查等方式,不定期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师配备及在岗履职情况、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