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将修订
江南时报·2025-05-28 22:36
江南时报讯 5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主任会议审议了《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修订草 案)》。这是该条例自2014年施行以来首次修订,拟进一步理顺地名管理体制,命名、更名、使用、保 护等都将更加法治化。 优秀传统地名蕴藏了丰富珍贵的文化内涵。修订草案专章对地名文化保护作出规定,明确县级以上地方 政府制定保护政策,组织开展挖掘、整理、研究和公益宣传及合理开发利用的责任。条例还完善地名保 护名录制度,明确了对名录中的地名进行保护利用的具体要求,并鼓励进行地名文化遗产线上展示,拓 展地名文化遗产的宣传展示场景。 地名是基本的社会公共信息,也是重要的社会文化形态和载体,且因群众日常频繁使用,社会关注度 高。本次修订由此明确规定,地名应当保持相对稳定,且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中华历史文脉的 地名,一般不得更名。由于地名类型繁多,数量庞大,地名管理工作涉及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 通运输等众多部门,本次修订进一步理顺了管理体制,要求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明确民政部门是地名 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各负其责。 地名命名、更名程序通过修订得到细化。修订草案在上位法规定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自然地理实体、人 文地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