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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指资金占用顽疾 监管层下重手要求上市公司整改
证券日报之声·2025-05-29 00:39

本报记者 毛艺融 近年来,监管层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问题的监管日益趋严。5月9日,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提出,上市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应当及时要求归 还,并披露占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清偿整改方案及整改进展情况。5月26日,证监会有关负 责同志就《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贯彻 落实《意见》有关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规则,推动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加大对组织指 使造假、资金占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按处罚日期计,截至5月28日记者发稿,年内监管层(证监会、沪深北交易所、 各地证监局)针对资金占用问题对上市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共48单,涉及37家公司,主要 包括警告、罚款、责令改正、记入诚信档案、公开谴责等;同时,还对165名自然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或行政处罚,主要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涉及取消董监高任职资格、罚款、市场禁入等处罚类 型。 紧抓"关键少数" 资金占用是资本市场一大顽疾。部分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将上市公司资金视为个人私人财产,随意取 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