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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古籍保护利用条例(草案)》提请审议 四川为古籍保护利用立法
四川日报·2025-05-29 08:29

条例草案共三十三条,坚持问题导向和务实管用原则,着力破解古籍保护利用工作的瓶颈难题。针 对古籍保护和利用不足,条例草案明确加强分级管理、改善存藏条件、加大珍贵濒危古籍抢救修复等, 规定古籍修复应当按照尊重古籍原貌、最小干预的原则进行,同时对古籍阅览服务、整理研究、转化利 用等作出规范。 鉴于民间古籍收藏活动大量存在但缺乏相应指导、管理、服务的情况,条例草案明确公平对待国有 古籍收藏单位和民间古籍收藏单位,鼓励和支持公民、组织合法收藏古籍,以调动各方面对古籍保护的 积极性。针对四川少数民族文字古籍数量多、宗教场所及相关民间机构的古籍存量大等情况,条例草案 明确了少数民族古籍征集、抢救和保护等方面的规定,以利于一体保护汉文古籍和少数民族文字古籍。 条例草案综合各方观点和意见,从时间跨度和表现形式两个维度对古籍的概念作了界定,明确古籍 是指"主要产生于1912年以前的文献典籍,以及产生于1912年至1949年期间具有古典装帧形式的文献典 籍"。同时,在外延上又留有余地,满足古籍保护的动态需要,规定"1912年至1949年期间产生的具有历 史文物价值、学术资料价值和艺术代表价值的其他文献典籍,其保护利用可以参照本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