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进一步降低发电厂排放限额


政策更新 - 香港特区政府颁布《第十份技术备忘录》,将2030年及以后的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悬浮粒子的每年排放总量上限分别设定为2302吨、8350吨和317吨 [1] - 新排放限额较2026年上限分别收紧19%、25%和14% [1] - 政策制定考虑了本地用电需求、燃气发电进展、机组排放表现、核电及清洁能源供应等因素 [1] 电力行业调整 - 香港电灯有限公司正在建设新燃气发电机组,预计2029年投产,同时将退役一台燃煤机组 [1] - 中华电力有限公司预计2030-2031年用电需求将比原预测增长9%,主要受北部都会区等大型基建项目推动 [1] - 中电计划增加现有燃气机组发电量并增加内地零碳能源输入,减少燃煤依赖 [1] 排放现状 - 2024年香港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悬浮粒子浓度较2004年下降45%-88% [2] - 低能见度时数从2004年峰值下降约82% [2] - 2022年电力行业排放占全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悬浮粒子总量的61%、27%和13%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