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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重重难过审计关 两家公司收退市决定书
证券时报网·2025-05-30 23:24

退市决定与原因 - ST龙宇(603003)与ST鹏博(600804)因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收到终止上市决定书 [1] - 两家公司股票自6月10日起进入15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期满后退市摘牌 [1] - 年初以来两家公司已合计发出30余次风险提示公告,退市早有预期 [1] *ST鹏博财务造假与重整失败 - 公司被查实多年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024年8月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2] - 2024年审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涉及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行政处罚、仲裁案件、函证程序受限等问题 [2] - 2024年底筹划破产重整,但2025年3月27日法院裁定重整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且缺乏可行性,重整被驳回 [2] - 股价连续下跌,停牌前收于0.62元/股,2024年11月公司及实控人再次被立案调查 [2] *ST龙宇财报与内控问题 - 连续2年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涉及应收款、预付款资金性质及可回收性无法判断,以及实控人资金占用问题 [3] - 2024年年报仍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前期问题未解决,包括大股东资金占用可回收性、收购预付款可回收性、立案调查影响等 [3] - 2024年内控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关联方款项催收及财务报表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触及双重退市情形 [3] - 控股股东资金占用9.18亿元,未偿还余额8.68亿元 [4] - 2024年4月底因财务数据问题被证监局责令改正,对2018-2023年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涉及关联交易未披露、业务独立性存疑等 [4] - 2024年12月再次被立案调查 [4] 退市监管与追责机制 - 非标审计意见表明公司财务报告存在错报、内部治理失效或持续经营能力存疑,年报不可靠导致不适合上市 [5] - 2024年证监会对35家退市公司及责任人违法违规问题追责,坚持"退市不免责"原则 [5] - 财务造假可引发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大股东资金占用退市后仍需偿还 [5] - 监管部门强调占用必须还、整改有期限、追偿多手段的态度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