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逼男友签百万“分手费”,起诉被驳回
人民网·2025-06-01 08:50
无资金交付即无法律效力。因为,认定存在民间借贷事实不仅要有借条、欠条、借据等可以表明双 方借款合意的外在形式,亦要有实际交付行为。本案中当事双方以借款协议这一形式约定的"分手 费"系"情感债务"转化而来的虚假借贷,双方并不存在借贷的合意,亦没有实际的借款交付。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协议虽 名为"借款",实为赵某以分手为条件的赠与承诺。然而,赠与合同在财产转移前可撤销,且本案中赠与 条件违背公序良俗,赵某依法有权拒绝履行。 前段时间,"男子被女友逼写百万借条未还被起诉"冲上热搜:陈某以死相逼前男友赵某写下100万 元借条,分手后竟诉至法院追讨…… 一方要分手,一方要补偿,用欠条当"分手费"凭据,这钱能要到吗?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审理了 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回答了这个问题。 法院查明,陈某与赵某曾系男女朋友关系,因家庭矛盾、性格不合等原因分手。陈某想从赵某处获 得金钱补偿,多次要求赵某写借条作为凭证,甚至以死相逼。无奈之下,赵某与陈某签下《借款协 议》,载明赵某向陈某借款100万元。然而,此后赵某并没有实际支付款项。分手后,陈某持借条向法 院起诉,要求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