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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你我,六月起多项新规实施 涉及人脸识别、快递包装等
央视网·2025-06-02 14:28

央视网消息:为了规范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今年3月2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从6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于敏感的人脸信息,采集前应该如何征得个人同意?相关个人和组织又该如 何存储、使用、转移和删除? 个人同意处理人脸信息的有权撤回同意 《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人脸信息的,应当取得个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确作出的单独同 意。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人脸信息的,个人有权撤回同意,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 严格规范人脸信息存储使用转移和删除 《办法》还延续了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思路,针对存储数量达到10万人的个人信息处理者,设置备案要求。 应提供其他非人脸识别的身份验证方式 前段时间,一位眼球缺失的消费者在营业厅办卡被要求眨眼刷脸的遭遇,在社交媒体上引发关注。针对类似的"强制刷脸"场景,《办法》 规定:存在其它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的,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处理残疾人、老年人人脸信息时,必须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 相关规定。 公共场所的私密空间不得有人脸识别设备 去年,上海的一家健身房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