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进一步深化资质许可管理 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快讯·2025-06-03 11:43
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优化 - 支持电力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原则上纳入电力业务许可豁免范围 [1] - 合理压减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等级,科学调整准入条件标准,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1] 增量配电企业权益保障 - 已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的增量配电企业依法享有配电区域内配电网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权利 [1] - 相关电网企业需公平无歧视提供电网互联服务,其他企业不得在已取得许可的增量配电区域内发展新用户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