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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线缆不超12.15亿定增获深交所通过 中信证券建功
中国经济网·2025-06-04 10:35

发行审核进展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通过深交所审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将报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 [1] -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注册决定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1] 募资用途及项目投资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1,4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5个项目:新能源及电力用电缆生产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30,750万元)、高端装备用高柔性特种电缆生产建设项目(24,290万元)、高端装备器件用综合线束及组件生产建设项目(15,450万元)、数智化升级及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1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36,000万元) [1][2] - 各项目投资总额分别为38,720.86万元、28,641.15万元、24,992.65万元、18,132.24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无对应投资总额 [2] 发行对象及认购安排 - 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投资者,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湘钢集团、最终控股股东湖南钢铁集团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机构投资者 [2] - 湘钢集团拟认购比例不低于实际发行数量的12.35%且不高于55.68%,湖南钢铁集团拟认购比例不低于0.62%且不高于3.12% [5] - 其他发行对象尚未确定,最终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人协商确定 [3] 发行条款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3] - 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60,327,200股) [3][5] - 湘钢集团和湖南钢铁集团认购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锁定期为6个月 [3] 股权结构及控制权 - 发行前湘钢集团直接持股41.80%,湖南钢铁集团直接持股6.66%并通过湘钢集团等合计控制49.17%股权,实际控制人为湖南省国资委 [4] - 假设按上限发行且湘钢集团、湖南钢铁集团分别认购12.35%、0.62%,发行后湘钢集团持股比例将降至35.00%,湖南钢铁集团合计控制40.82%股权,控制权不变 [5] 关联交易及保荐机构 - 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因湘钢集团和湖南钢铁集团为公司关联方 [4] - 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为罗峰、姚伟华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