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检察院:非法倾倒垃圾呈职业化、跨区域特征,社会危害大
新京报·2025-06-04 13:59
生态环境案件统计 - 2021年至2024年房山区检察院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582件,其中刑事检察案件226件,行政检察案件218件,公益诉讼检察案件138件 [1] - 刑事检察案件中非法狩猎罪占比最高达50.44%,其次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17.70%,污染环境罪11.50%,非法捕捞水产品罪11.06%,非法采矿罪5.31% [1] 非法狩猎与捕捞案件 - 共办理非法狩猎、非法捕捞刑事案件81件101人,主要涉及猎捕野生鸟类和鱼类 [1] - 犯罪手段包括通过网络平台或乡村集市购买捕猎工具,使用粘网、电子诱捕器等设备,被猎捕对象多为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野生鸟类 [1] - 典型案例中袁某某等3人因猎捕倒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鸟类,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七个月并处罚金 [1] 非法倾倒垃圾案件 - 办理非法倾倒垃圾刑事案件8件32人,案件呈现职业化、跨区域特征 [2] - 倾倒垃圾多为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合,体量巨大,如张某甲团伙非法倾倒固体废物31万立方米,占地面积约5万平方米 [2] - 张某甲等5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至一年八个月,处罚金7万至2万元,并支付生态修复等费用1.4亿余元 [2] 水污染案件 - 办理水污染刑事案件1件3人,公益诉讼案件66件,涉及汽修、食品加工、化工等行业 [3] - 违法行为包括管理不善导致污水漫溢和故意排放污水至城市管网 [3] - 某环保公司负责人杨某勾结物业经理吕某某,将餐厨废水直排下水道,造成污水处理站损坏和河道污染,公司被罚20万元,相关人员被判刑并赔偿84万余元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