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6月5日(含)起 800公里(含)以下航段免收燃油附加费 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0元
燃油附加费调整 - 公司自2025年6月5日起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800公里以下航段免收 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0元 [1] - 婴儿享受成人票价10%优惠的免收燃油附加费 [1] - 儿童 革命伤残军人 因公致残警察等享受成人票价50%优惠的群体免收燃油附加费 [1] - 2025年6月5日前售出的客票变更至6月5日后不退还已收燃油附加费也不补收差额 [1] 政策执行细节 - 燃油附加费起征日期以原出票日期为准 [1] - 新标准适用于2025年6月5日及之后销售的客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