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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煤制烯烃强制性用水定额标准发布实施
中国新闻网·2025-06-04 16:15

强制性用水定额国家标准发布 - 宁夏水利科学研究院首次牵头编制的《黄河流域高耗水工业用水定额第3部分:煤制烯烃》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并于2025年6月1日起实施 [1] - 该标准是我国首批针对黄河流域制定的高耗水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填补了流域层面工业节水强制性标准的空白 [1] - 标准规定了煤制烯烃强制性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指标值和管理要求,明确了用水量的计算范围及主要用水环节 [1] 标准具体内容 - 用水量计算范围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城镇供水管网、外购蒸汽和热水等常规水源,以及再生水、矿井水、集蓄雨水等非常规水源(非常规水量按0.8折算) [2] - 新建或改扩建煤制烯烃企业每吨产品用水量不超过12立方米 [2] - 现有生产企业每吨产品用水量不超过21立方米,并给予36个月过渡期进行改造 [2] 标准实施意义 - 标志着黄河流域煤制烯烃产业用水管控从指导性标准向强制性约束升级 [2] - 将直接应用于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节水评价等管理制度,实现"有标可依、超标限产" [1] - 对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化用水定额管理、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