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对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
快讯·2025-06-05 17:16
国家药监局、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对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 告》。其中提出,内部举报人获得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 违法事实或者违法犯罪线索,并提供了关键证据;(二)举报事项事先未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掌握; (三)举报事项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结案并被行政处罚,或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药监局 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对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 (2025年第41号) 为进一步发挥药品医疗器械产业链质量安全内部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控制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风险,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市场监 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国市监稽规〔2021〕4号,以下简称《办法》)等规定,现 就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内部举报人举报奖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及其 他组织(以下统称企业及相关单位)的内部员工、相关知情人,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名举报药品医疗 器械质量安全重大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