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新建住宅4层起应设电梯
新京报·2025-06-05 19:31
新京报讯(记者叶红梅)6月5日,住建部召开《住宅项目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实施新闻发布会。在 住宅设电梯方面,原标准要求7层起设电梯,这次《规范》提升为4层起设电梯。 《规范》明确,新建住宅4层起应设电梯。4到6层的住宅也有了电梯,对普通居民而言,能方便日常出 行和搬运重物,也减少了爬楼梯的关节损伤、跌倒风险等。同时,极大地方便了老年人和行动不便者的 出行需求。这也有利于医疗救护,在有人患病或发生意外时,电梯方便在紧急情况下救护。 同时,《规范》提升了新建住宅建筑的层高,要求新建住宅建筑的层高不低于3.0米,在原有标准的基 础上提高了2厘米。这有利于提升空间舒适度,适应我国人均身高的增长,减少居住的压抑感,给居民 更好的空间感受,房间会有更好的天然采光、自然通风和空气品质。增加层高还为装修、改造提供更充 足的空间条件。比如,便于设置吊顶、地板采暖、楼板隔声措施,以及安装吊灯、吊扇、户式空调、智 能家居等。另外,层高提升后,便于大型家具摆放,特别是对于2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可以充分利用 房间高度来设置双层床、增加储物空间等。 据了解,《规范》是以住宅项目整体为对象,在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和关键技术措施等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