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政务数据共享条例》落实 提高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新华社·2025-06-06 11:23
政务数据共享条例的核心意义 - 《政务数据共享条例》标志着中国政务数据共享工作进入法治化建设新阶段,政务数据被定位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和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重要领域[1] - 该条例是打破"数据孤岛"的关键抓手,通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共享,提升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2] - 条例将示范引领公共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促进各类数据资源融合利用,提高全社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3] 条例实施的重大举措 - 明确共享工作五大原则:统筹协调、标准统一、依法共享、合理使用、安全可控,并首次禁止数源部门擅自增设共享条件[4] - 建立共享申请答复流程时限机制,要求建立数据质量管理、校核纠错及争议解决机制,推动"以用促改"[4] - 实施政务数据统一目录管理,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强化平台集约化、标准化建设[5] 条例落地实施路径 - 开展政务数据回流基层试点,建立数据回流责任机制并梳理供需清单[7] - 推进"一表通"建设实现基层数据"只报一次",精简整合报表减轻基层负担[7] - 重点打造交通物流、卫星遥感、低空经济、气象服务、医疗健康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场景[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