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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机构试水发行科创债调查
经济观察网·2025-06-07 10:44

债券市场科技板政策支持 -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朱鹤新表示股权投资机构是支持科技创新的关键力量,需通过债券市场科技板解决其发债期限短、融资成本高的问题[1] - 债券市场科技板将创设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由人民银行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通过担保增信、直接投资等方式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发行低成本、长期限科创债券[4] - 政策明确股权投资机构能以GP身份发债募资,激发创投机构尝试在债券市场科技板发债[5] 民营股权投资机构发债动态 - 君联资本、启明创投、东方富海等12家民营股权投资机构处于科创债发行注册过程[2] - 民营股权投资机构普遍存在信用评级较低、缺乏增信举措等问题,发行难度较高[3] - 东方富海等机构通过"央地协同、风险共担"双重增信模式提升信用评级,为成功发行打下基础[3][9] 国企背景创投机构发债情况 - 截至5月26日,20家国企背景创投机构合计发行和待发科技创新债券规模达205.70亿元[6] - 上海浦东科创集团、深圳投控、安徽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等国企机构成为初期发债主力[6] 增信机制与创新模式 - 民营创投机构正与地方政府、市场化增信机构合作构建共同担保等增信措施[3][9] - 东方富海引入国家级信用增进机构全额担保+地方国企反担保的"双保险"机制[9] - 盛世资本探索将科创债与S基金份额或主动基金接续结合的模式[3][10] 科创债募资用途争议 - 部分创投机构认为科创债募集资金应纳入GP信心保证金出资,投向创投基金[11] - 另一部分机构认为应纳入LP出资范畴,作为面向LP的新募资渠道[11] - 银行资金可通过科创债投资路径参与股权投资基金,解决以往刚性兑付难题[13] 市场化发展方向 - 科创债需在发行利率、存续期限、发行主体准入方面进一步市场化[13] - 民营机构需完善治理结构、财务透明度、历史业绩等维度以提升评级[8] - 股权投资机构发债募资用途趋于多元化,包括新发基金和S基金承接等[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