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企业以“养老金融”为幌子吸收资金逾50亿元 典型案例揭开非法集资犯罪“真面目”
新华社·2025-06-10 13:35
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1:上海某企业非法集资案 - 公司未经许可开设养老旅游基地、酒店等项目,通过旅游宣讲会推销理财产品,承诺保本及固定收益 [1] - 2013年8月至2021年12月累计非法吸收公众资金50.3亿元人民币,未兑付金额达15.4亿元人民币 [1] - 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通过技术手段强化电子证据审查,最终涉案人员周某标等被判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 案例2:虚假炒汇平台诈骗案 - 涉案公司搭建虚假外汇交易平台,谎称由专业人士操作并承诺高额回报 [2] - 平台无法进行真实外汇交易,投资者资金未进入国际外汇市场,主要用于返本付息和个人高消费 [2] 其他典型案例模式 - 网贷平台以合法借贷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 [4] - 公司虚构黄金交易实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4] 投资者行为特征 - 投资者轻信"高收益""零风险"承诺,缺乏对项目真实性的核查 [4] - 部分投资者在发现资金兑付异常后未及时止损或报案 [4] 资金规模与流向 - 两起案例涉及未兑付资金合计至少15.4亿元人民币(仅案例1披露具体数据) [1][2] - 非法集资资金多用于维持庞氏骗局(返本付息)和个人挥霍 [2] 执法与司法措施 - 检察机关通过技术手段强化电子证据链审查 [1] - 公安机关对涉案企业立案侦查周期覆盖8年(2013-202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