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
人民日报·2025-06-11 06:00
直播电商监管新规征求意见稿 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起草《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强行业监管、维护消费者权益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 - 《办法》通过细化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及服务机构的责任义务体系,构建全链条监管框架 [1][2] 平台经营者责任 - 需建立平台协议规则体系,强化对直播间运营者、服务机构及营销人员的身份认证与资质审核 [1] - 明确违规处置、资质核验、信息报送、培训机制、分级管理、动态管控、信息公示等7项主体责任 [1] - 要求依法报送数据信息并协助消费者维权,进一步压实平台主体责任 [1] 直播间运营者及服务机构义务 - 直播间运营者需建立商品信息审核、信息公示、身份核验制度,禁止虚假宣传行为 [1] - 服务机构需完善营销人员管理机制,包括培训体系、选品流程及直播纠错制度 [1] 监管机制设计 - 规定直播电商活动的管辖适用规则,建立协同监管、监督检查、信用监管及约谈整改机制 [2] - 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反馈完善《办法》,推动形成常态化监管制度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