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良节能:全资子公司签订4.5亿元日常经营合同
合同签署 - 全资子公司江苏双良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与闳扬新能源发展集团吉林有限公司签订福海县光储氢氨醇一体化项目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5亿元 [1] - 合同供货标的为绿电制氢系统,绿氢产能为72000Nm³/h [1] - 合同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比重为3.45% [1] 财务影响 - 预计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年度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净利润有积极影响 [1] 业务发展 - 合同双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1] - 若顺利实施,有助于公司绿电制氢业务市场开拓及技术经验积累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