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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政50条靶向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大众日报·2025-06-12 09:10

财政支持政策 - 3年政策期内预计财政直接投入360亿元以上,带动金融及社会投资2万亿元以上 [2] - 政策涵盖10个方面、50条具体政策,聚焦民营企业关心关注的五个领域 [2] - 对企业的研发投入最高补助500万元,对完成创新药临床实验的企业每年最高支持1亿元 [2] 创新发展支持 - 支持企业牵头实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争创高能级创新平台 [2] - 支持企业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算力券"奖补,鼓励开展工业软件研发 [2] - 支持引进顶尖人才、紧缺人才,引育领军人才 [2] 转型发展助力 - 实施技改专项贷贴息、设备更新补贴,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3] - 实施"鲁贸贷"融资业务、支持民营企业参加境外展会 [3] - 每年择优支持不少于200个服务业重点项目,民营企业参与申报比例不低于50% [3] 融资渠道拓宽 - 通过引导基金支持、供应链金融、股权投资等方式提高融资便捷性 [3] - 加强常态化源头防控,未纳入预算的政府支出事项不得实施 [3] - 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要求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条件 [3] 政府采购环境 - 消除政府采购准入门槛,常态化排查清理限制公平竞争行为 [4] - 禁止以所有制性质等条件限制民营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 - 扩大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市场份额,增加"保底订单" [4] 政策执行优化 - 深化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改革,保障企业公平享受财政政策权益 [4] - 完善政策资金便利化兑付机制,优化办理流程 [5] - 加强跟踪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政策精准落地 [5] 资金统筹机制 - 加大科技、产业、人才等各领域财政资金统筹力度 [5] - 发挥专项债券、政府基金作用,综合运用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 [5] - 形成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资金合力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