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勾结非法获取客户信息,4人获刑
人民网·2025-06-13 09:11
案件概述 - 某商贸公司物流总监李某与某物流公司工作人员罗某、陈某、吴某勾结,通过物流订单非法获取客户个人信息2万余条 [1][2] - 李某按每单4.2元至10.2元不等的价格以快递费方式支付给物流公司 [2] - 吴某通过激活快递单号并拦截签收的方式获得物流公司返利4050元 [2] 作案手法 - 李某通过给目标客户发"感谢信"邮件的方式向物流公司下单,物流公司提供对应客户个人信息 [2] - 罗某与李某以两家公司名义签订《货运代理服务合同》 [2] - 吴某起初手工抄录客户信息,后使用软件批量导出 [2] 案件处理 - 物流公司总公司电脑自动报警发现异常,经工号查询锁定吴某 [1] - 2024年7月22日吴某和陈某被抓获,罗某经电话通知到案 [1] - 2024年7月31日李某经电话通知到案 [2] - 2024年10月25日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3] 判决结果 - 法院判处李某、罗某、陈某、吴某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七个月不等,缓刑一年 [1] - 各并处罚金2000元 [1] - 禁止罗某、陈某、吴某3人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从事物流快递行业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