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严正声明!
央视网·2025-06-14 10:35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学 术论文及其实验研究数据、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验收材料等的买卖、代写、代投服务"。任何单位或 个人买卖、有偿修改项目申请书均构成违法,我们已经将发现的违法单位向有关部门报案。 三、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属于依申请公开事项,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我委批准不得擅自公开,更不能用 于商业目的,一经发现我委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央视网消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严正声明,近期发现,一些不法单位或个人通过网络、 媒体及电商,冒用我委标识,公开售卖、有偿修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此类行为不仅损害了 科学基金的良好声誉,而且严重败坏了科研生态。现严正声明如下: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ation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 NSFC)合法授权,不得擅自使用我委名称、标识及英文缩写用于商业目的,一经发现我委将依法追究 法律责任。 四、从以往处理的案例发现,一些代写机构对购买申请书人员以举报其科研不端行为进行要挟实施敲诈 勒索。为此,提醒广大科研人员,坚决守住诚实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