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金融支持政策 - 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若干措施》,旨在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 [1][3] - 政策聚焦优化两岸"生活圈"金融生态、跨境贸易便利化、资本项下投融资开放及多层次金融市场建设 [3][4][5][6] - 金融机构代表包括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建海峡银行等参与政策落地交流 [7] 生活圈金融生态优化 - 允许福建省内银行为台胞办理商品房交易相关跨境人民币收付业务,覆盖合法合规交易款项 [3] - 推行境外人员境内支付服务试点,包括ATM境外卡取现功能改造、外币兑换点布局及线上预约开户等便利措施 [3] 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 - 福州、厦门、泉州开展试点,审慎合规银行可为优质企业办理单笔超5万美元服务贸易外汇支出事后核验 [4] - 支持银行创新新型跨境贸易结算,允许试点企业与境外交易对手开展经常项目外汇轧差净额结算 [4] - 货物贸易特殊退汇免登记,服务贸易代垫分摊业务审核权限下放至银行 [4] 资本项下投融资便利化 - 台资企业在闽再投资参照外资企业免登记,外债及境外上市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 [5][6] - 允许福建企业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集中运营境内外资金并开展轧差结算 [6] 两岸金融市场建设 - 推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台资板"与新三板合作,支持优质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 [6] - 鼓励台资企业参与大陆金融市场发展,创新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6] 政策实施与监管 - 强调风险防控底线,要求试点银行及企业专项监测,保障跨境资金流动平稳 [7] - 央行与外汇局将推动政策细化落实,强化两岸融合发展的金融支撑 [7]
金融支持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政策发布会在厦举行 加快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
新华财经·2025-06-16 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