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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助力打破“数据孤岛” 打消“供数”疑虑 规范“用数”行为(政策解读)
人民日报·2025-06-16 05:44

政务数据共享的价值 - 广东东莞通过政务数据共享实现退休人员社保延缴业务办理从至少跑2次、重复提交材料简化为只需在综合窗口提交1次申请资料 [1] - 2023年12月至2025年4月期间该模式已办理社保延缴业务近9万次,减少群众跑腿近6万次 [1] - 国务院公布《政务数据共享条例》旨在打破"数据孤岛",成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引擎 [1] 政务数据共享的堵点与条例解决方案 - 当前面临统筹管理机制不健全、供需对接不充分、支撑应用水平不足等问题 [3] - 条例通过明确权责健全管理体制,要求政府部门明确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机构并承担目录编制、共享申请审核等职责 [3] - 实行统一目录管理解决数据资源底数不清问题,要求政府部门按标准编制本部门政务数据目录 [3] 条例对基层工作的优化 - 明确无条件共享类数据需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有条件共享类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答复 [4] - 规定政务数据需及时完整回流下级政府行政区域,不得设置额外限制条件 [4] - 数据回流后基层政府可便捷调用户籍、社保等数据,减少重复填报和"证明难"问题 [4] 数据安全与规范管理 - 条例明确政务数据目录应包含的信息及共享申请基本内容,禁止向公民法人重复收集数据 [5] - 建立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原则,需求部门需承担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责任 [5] - 对委托他人参与政务数据处理的情形提出安全管理和技术要求 [5] 争议解决与工作推进 - 建立校核纠错制度和争议解决机制,规定同级部门争议先协商后由主管部门协调处理 [6] - 国家数据局将推动政务数据回流基层试点,梳理供需清单并明确实施路径 [8] - 推进"一表通"建设实现基层数据"只报一次",聚焦交通物流、医疗健康等领域打造示范场景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