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7月16日起施行 探索借助技术手段 规范配送员驾驶行为
四川日报·2025-06-16 16:11

政策核心内容 - 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将于7月16日起施行 旨在通过明责、履责、追责来细化各方职责 填补监管空白并完善责任体系 [1] - 规定针对违法超限超载治理难点、新兴行业领域监管盲点、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履行痛点 通过明确责任、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开展联合执法等系列措施进行应对 [1] 政府与部门职责 - 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权力和责任清单 并列举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职责 [1] - 压实属地责任 建立领导干部分级分类赶赴事故现场、问题严重地区挂牌及指导帮扶等系列制度 [2] - 对新兴行业、领域及部门监管职责存在交叉或争议的 由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监督管理部门或牵头部门并督促落实 [2] 企业责任与行业监管 - 针对快递、即时配送等新业态企业 规定其应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 [1] - 要求相关企业探索借助技术手段规范配送员驾驶行为 督促从业人员使用合法合规车辆并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头盔等安全防护装备 [1] - 要求相关企业合理确定配送时限、路线等规则 [1] - 强化重点监管 针对十二类道路运输车辆管理、货物源头单位履责、事故调查发现的隐患整改等重点工作 增加了相应监管措施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