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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施专项规范管理措施 互联网电视自动续费扣费前五日须提醒
人民日报·2025-06-18 05:44

行业监管政策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针对互联网电视自动续费服务实施专项规范管理措施,聚焦用户反映的痛点问题如"扣费前无提醒""取消流程复杂""投诉渠道不畅"等 [1] - 新规要求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遵循"用户主动选择"原则,禁止通过隐藏条款或强制捆绑诱导用户开通自动续费服务 [1] - 首次订阅含自动续订服务的视听产品时需通过二次确认明确用户同意意愿方可进入支付环节 [1] 用户权益保护措施 - 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需在自动续费前5日通过短信、APP推送等多渠道发送扣费提醒,内容需包含产品名称、金额、服务周期等关键信息 [2] - 大部分平台已实现续费前规范提醒,用户可便捷关闭自动续费服务 [2] - 平台需将"自动续费投诉"入口置于客户服务一级菜单,确保用户快速提交诉求并获得响应 [2] 行业生态优化方向 - 新规旨在构建更公平、透明、便捷的互联网电视服务生态,巩固电视"套娃"收费治理成果 [1]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已公布"双治理"工作用户投诉渠道,未来将持续加强动态监管推动便民举措落地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