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助力更多灵活就业人员租购住房
中国经济网·2025-06-18 11:42
住房公积金政策扩大覆盖范围 - 2024年新增23个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 试点范围由13个扩大到36个 [1] - 截至2024年末 试点城市累计超过100万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其中24万人已使用住房公积金租房或购房 [1] - 上海市出台《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 明确灵活就业人员享有购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等权利 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1] 地方政策优化调整 - 重庆市优化调整支持政策 按月缴存申请贷款的最低缴存期数由12个月缩短为6个月 一次性缴存的缴存资金最低留存期限由12个月缩短为6个月 [1] - 山东省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新增缴存12.1万人 同比增长91.6% [2] - 安徽省马鞍山市出台《马鞍山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规定》 按照自愿缴存、协议管理、灵活使用、自由退出原则设置缴存使用机制 2024年第一季度累计完成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3241人 [2] 试点城市推进情况 - 山东省住建厅指导济南、青岛、淄博、枣庄、烟台、日照、德州7市入选试点城市 各试点城市已出台实施方案、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 [2] - 试点工作正在加快推进 灵活就业人员享受与在职职工同等的住房保障权益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