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放宽贷款条件 提高贷款额度
快讯·2025-06-20 19:45
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 - 贷款条件由"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调整为"近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 [1] - 取消"职工及其配偶均无2次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的限制 [1] - 取消离婚后2年内申请贷款时婚内房产计入家庭住房套数的规定 [1] 贷款额度提升 - 生育二孩家庭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房,最高贷款额度提高20% [1] - 生育三孩家庭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房,最高贷款额度提高30% [1] - 青年人才/高层次人才等情形可上浮额度,但以最高比例为上限不累加 [1] 提取与贷款范围放宽 - 首套新建商品房可同时申请购房提取和公积金贷款 [1] - 单身职工/异地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1] - 取消因购建修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次数超过2次后不得再次提取的限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