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教育局为何拒不落实国家政策? 主管副局长认为“八部委文件很奇怪”
人民日报·2025-06-23 18:47
宁波市教育局阻挠"公参民"学校整改事件 事件背景 - 宁波市教育局历时4年、逾期2年未完成兴宁中学和蛟川书院两所"公参民"学校整改,公开质疑教育部等八部委文件合法性[1] - 教育局副局长王飞称八部委文件"从法律上很奇怪",表明该局不认可文件精神[1] 政策要求与合规进展 - 2021年八部委《通知》明确"六独立"标准,符合条件者可保留民办性质,公办主体需逐步退出[2] - 兴宁中学和蛟川书院经浙江省教育厅确认符合"六独立"要求,校董事会决议继续民办[2] - 兴宁中学2023年7月提交规范办学草案,提出公有方宁波中学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退出,民办方宁波教育实业集团愿全额出资承接[2][3] 教育局阻挠手段 - 拒绝回应兴宁中学整改草案,表面承诺推进实则禁止提交变更材料、盖章或召开董事会[3] - 初期试图关停初中部清零民办方权益,被抵制后改为要求无偿捐赠公有权益至指定基金会[6] - 逼迫宁波中学执行捐赠计划,导致党委书记邵迎春离职,其他班子成员承受巨大压力[9] 法律与政策冲突 - 国务院《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公办学校享有举办者权益,需依法管理国有资产[6] - 教育局2023年11月曾公开承认宁波中学办学权益属国有资产,需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处理[7] - 副局长王飞却主张权益非国有资产,坚持无偿捐赠,但无法提供法律依据[8][9] 操作违规性 - 教育局加速筹建新民办基金会承接捐赠,此前拟定的宁波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被法务认定主体不适格[9] - 律师指出无任何法律允许国有资产随意捐赠,此举可能导致资产脱离监管被私占[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