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赔不赔?
人民网·2025-06-25 08:47
案件背景 - 外卖骑手刘某在执行配送任务时与吕某发生碰撞 导致吕某受伤 刘某负全责[1] - 甲公司为骑手投保雇主责任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 保单特别约定非医保用药不赔[1] - 甲公司赔偿吕某20万余元后向保险公司索赔被拒 遂诉至法院[1] 争议焦点 - 保险公司辩称应扣除非医保用药费用 但未能指明具体金额[2] - 甲公司主张应按法定赔偿项目全额理赔 因保险公司未举证替代用药[2] 法院判决 - 认定保险合同有效 事故属于第三者责任险保障范围[2] - 因保险公司未能举证非医保部分金额及替代用药 判决全额赔付20万余元[2] - 判决生效后双方未上诉[2] 法律分析 - "非医保不赔"条款属于免责条款 需保险人履行提示说明义务才生效[3] - 司法解释规定赔付标准按"同类医疗费用"而非医保目录 保障被保险人权益[4] - 保险人需举证费用超出医保标准且存在可替代用药 否则需全额赔付[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