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法草案 - 草案旨在适应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发展需要,解决制度规定分散、系统集成不够的问题 [2] - 草案系统规定了医疗保障体系框架,明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筹资方式和待遇保障 [2] - 草案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逐步将其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 [2] - 草案加强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规定基金执行国家统一财务和会计制度,专款专用 [3] - 草案构建中长期收支平衡机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和绩效管理,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的基金使用行为 [3] - 草案建立人大监督、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对基金使用实施动态智能监控 [3] 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 - 修正草案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加强监管,实行许可制度 [5] - 草案明确发货方、收货方、承运方的义务,规定不得伪造、变造、篡改运输记录等单据 [6] - 草案增加"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违法生产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 - 草案对未经许可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违法行为设定严格法律责任 [6]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 - 草案二审稿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件应立即报告 [8] - 草案明确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广泛听取意见,并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及时修订 [8] - 草案进一步明确应急响应的启动和解除程序 [9] 海商法修订草案 - 修订草案二审稿增加船员劳动权益保障规定,要求用人单位依法与船员订立劳动合同 [11] - 草案保留现行海商法中关于航次租船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 [11] - 草案删去内河运输参照适用本法相关规定的内容 [12] - 草案将"互助组织"改为"互保组织",并删去参照适用海上保险合同有关规定的内容 [12] 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 - 草案二审稿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 [14] - 草案增加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规定,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14] - 草案要求法律法规制定机关加强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扩大社会参与 [14] - 草案充实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定,强调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协同配合 [14] 渔业法修订草案 - 修订草案二审稿增加渔业安全生产规定,要求从事渔业生产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6] - 草案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做好转产转业渔民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17] - 草案加大全链条监管力度,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17] - 草案明确娱乐性垂钓和手工采集不属于捕捞作业,但需防止破坏渔业资源 [18] 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 - 修订草案二审稿明确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可发布有关民用航空活动的规章 [20] - 草案增加"发展促进"专章,充实促进民用航空事业发展的举措内容 [20] - 草案完善保障民用航空安全内容,细化妨碍净空保护行为的具体列举 [21] - 草案加强旅客权益保护,完善运输合同格式条款和航班延误服务保障内容 [21]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多部法律草案
人民日报·2025-06-26 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