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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号牌有效期明确为十年、骑乘上路须佩戴头盔 北京新修订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人民日报·2025-06-26 06:16

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核心内容 - 北京市公开征求《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意见 旨在解决非机动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 更好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 - 修订背景为北京市非机动车总量快速增长 生产、销售、使用出现新变化 给质量监管、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带来新课题 [1] 非机动车登记管理新规 -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非机动车需登记取得本市牌证方可上路行驶 [2] - 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有效期10年 届满后不得上路 [2] - 互联网租赁及快递、外卖服务用电动自行车将核发专用号牌 变更用途需办理变更登记 [2] - 推行登记网上办理 推进行驶证电子化和电子识别芯片技术应用 [2] 非机动车通行安全规定 -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需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认证头盔 [2] - 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时可临时借用相邻机动车道 通过后需迅速驶回 [2] 产品安全标准强化 - 对超过生产日期5年的电动自行车电池进行安全性评估 未通过需停止使用或更换 [3] - 新增要求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电池、充电器等产品需符合国家标准 [3] 企业主体责任 - 快递、外卖等服务企业需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车辆信息档案及管理制度 [2] - 相关企业需依法履行算法备案手续等主体责任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