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在开放合作中推动上合组织区域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
新华财经·2025-06-27 00:35
上合组织区域能源合作 - 上合组织国家覆盖全球约40%人口,涵盖能源生产、消费、过境大国,具备天然合作基础[1] - 中国与上合国家在传统能源领域合作成果显著,包括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亚马尔LNG项目、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等跨境项目[1] - 跨境油气管道和电力互联网络已基本建成,强化区域能源安全纽带[1] 新能源领域合作进展 - 中国企业在光伏、风电、储能领域技术领先,投资建设乌兹别克斯坦1吉瓦光伏、巴基斯坦苏吉吉纳里水电站、哈萨克斯坦札纳塔斯100兆瓦风电等项目[2] - 2025年上合组织"中国年"配套活动已签约新能源项目覆盖8国,涉及氢能、电动汽车产业链技术向中亚转移[2] - 中国推动建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及发展基金,强化国际能源规则话语权[2] 未来合作建议 - 政策协调:完善区域能源应急机制,制定可再生能源电力贸易规则,消除贸易壁垒[3] - 技术合作:加强氢能、储能、风电、光伏技术共享,推动天然气标准互认和智能电网解决方案[3] - 金融支持:扩大本地结算规模,探索区域支付清算系统,加强能源人才交流机制化[3] 中国能源合作战略定位 - 中国将能源合作定位为上合区域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目标为全球能源治理提供"上合方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