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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在楼顶天台晾晒衣物时摔伤,物业需担责吗?
人民网·2025-06-27 09:01

案件背景 - 业主袁某在小区楼顶天台晾晒衣物时不慎摔倒受伤 导致右桡骨粉碎性骨折 构成九级伤残 [1] - 天台入口处张贴有安全管理提示 明确禁止在天台晾晒衣物 [1] - 袁某认为物业公司应对其受伤承担赔偿责任 遂提起诉讼 [2] 法院判决 - 法院认定天台属于物业公司管理的公共区域 但主要承担消防职能 物业公司不能封闭通道 [2] - 物业公司已通过张贴安全提示履行了安全管理义务 [2] - 袁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应知晓安全提示内容 对自身安全未尽到注意义务 [2] - 一审法院驳回袁某诉讼请求 二审维持原判 [2] 法律认定 - 物业公司已采取合理措施履行管理职责 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2] - 业主自身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