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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所为星星科技出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被证监会罚没超千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处罚事件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因星星科技年报审计执业未勤勉尽责被证监会处罚 [1] - 公司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构成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款所述违法行为 [1] - 处罚内容包括没收业务收入3,396,22634元并处以9,500,000元罚款 [1] 涉事人员处罚 - 2019年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郭安静、陈伟被认定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 [1] - 2020年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郭安静、朱策明被认定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 [1] - 郭安静被处以60万元罚款 陈伟、朱策明分别被处以50万元罚款 [1] 违规行为性质 - 公司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 涉及星星科技2019年和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 [1] - 证监会责令公司改正违法行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