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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70万元
证券时报网·2025-06-27 20:24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优化调整贷款政策,包括调整贷款支持政策叠加限额、还贷能力系数,以及优化多子女家庭支持政策 [1] - 新政后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70万元,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叠加后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70万元,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叠加后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10万元 [1] - 还贷能力系数由30%调整为40%,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40%×12×额度计算年限+配偶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40%×12×额度计算年限 [1] 多子女家庭支持政策优化 - 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购买青岛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上浮30% [2] - 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在购房所在区(市)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房认定 [2] 全国公积金政策趋势 - 青岛、杭州、西安等城市6月份出台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新政策 [2] - 全国多地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大力支持异地贷款和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2] - 业内人士认为该政策将促进公积金成为首付资金的重要来源,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