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星星科技2019年和2020年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星星科技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勤勉尽责 [1]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星星科技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勤勉尽责 [1] 处罚措施 - 证监会责令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改正 [1] - 没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3,396,226.34元 [1] - 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处以9,500,000元罚款 [1] - 对郭安静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1] - 对陈伟、朱策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