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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有效办法③

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特征与表现形式 - 新型腐败本质是权力寻租的"异化"行为,受益主体复杂且方式隐蔽,导致难以被发现[1] - 新型腐败手段潜伏期长、甄别查处难度大,需深化对"新"和"隐"的规律性认识[2] - 浙江省纪委监委通过案例总结出《当前新型腐败、隐性腐败的特征和表现形式》,并开发相关课程[1] 防治新型腐败的实践措施 - 浙江省纪委监委通过数据建模固化腐败新类型,实现从查处个案到类案的升级[1] - 海南省海口市纪委监委归类分析案件,固化破解思路和证据标准,提升类案识别能力[2]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电信纪检监察组针对邓某案暴露的问题,督促开展集中整治[3] 行业领域的整改与制度完善 - 广西柳州市纪委监委聚焦"期权腐败",加强工程项目关键环节监管[3] - 浙江省纪委监委推动属地政府出台《重大项目投后管理办法》,加强纾困资金监管[3] - 佛山市纪委监委革新招投标机制,建成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4][5] 技术手段与平台应用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上线后,参投企业数达改革前的8倍多,投诉量下降超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