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新规出台
环球网资讯·2025-06-29 10:34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改革 核心观点 - 内蒙古科技厅出台新规程规范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强化科研成果管理和科研诚信建设 [1] - 改革亮点包括下放验收权限至盟市科技局等单位 并建立差异化评价体系 [1] - 明确验收结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 对优秀项目允许结余经费用于后续科研 不通过项目将面临整改或终止 [2] 权限下放与管理优化 - 面上项目 一般联合基金项目及分析测试项目验收权下放至盟市科技局 直属高校院所及国家驻区科研单位 [1] - 强化归口管理单位主体责任 推动科研诚信建设并提高管理效能 [1] 评价体系与验收机制 - 根据项目类型和研究目标制定差异化评价标准 避免"一刀切" [1] - 30万元以下项目采用集中评审 按学科分组通过信息系统评议 [1] - 30万元及以上项目采用会议验收 专家组审阅资料并听取汇报后形成意见 [1] 验收结果处理 - 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中择优遴选优秀项目 结余经费可用于后续科研直接支出 [2] - 不通过项目给予一年整改期 仍不合格则终止 主观原因导致不通过将纳入科研诚信失信记录 [2] - 终止项目经费交回自治区财政厅 重点联合基金经费按出资比例退回联合资助方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