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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增设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
快讯·2025-07-01 09:42

政策动态 - 国家医保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1] - 政策提出增设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商保创新药目录)[1] - 目录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1] 目录设置 - 商保创新药目录将推荐商业健康保险和医疗互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参考使用[1] - 目录内药品将不计入基本医保自费率指标和集采中选可替代品种监测范围[1] - 政策要求统筹做好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的衔接[1] 价格机制 - 将通过协商合理确定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结算价[1] - 探索建立更严格的价格保密机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