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 省级、地市级编制50人及以上的机关和编制67人及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需在2027年底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 可放宽开考比例、年龄、户籍等条件 [1] - 县、乡两级机关和事业单位需根据编制总数统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比例 [1] - 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残疾人时不得增加与岗位无关的身体条件要求 [1] 企业助残就业措施 - 各地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企业助残就业专场招聘活动 [3] - 国有企业公开招标采购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或辅助性就业机构的产品或服务 [3] - 企业需将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或专项报告并定期公布 [3] - 为吸纳残疾人就业的企业落实税收优惠、金融扶持等政策 [3] 残疾人创业支持 - 有条件的市(地、州、盟)可设立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 [5] - 互联网平台企业对残疾人减免加盟、增值服务等费用 提供引流推广、派单倾斜、免费培训等帮扶 [5] - 政府兴办的贸易市场、夜市及便民服务网点预留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 [5] - 为残疾人从事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代销提供便利 落实减免押金政策 [5] 辅助性就业行动 - 市辖区和残疾人较多的县(市)至少设立一个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 [8] - 有条件的地方可为辅助性就业机构无偿提供运营场所或给予租金补贴 [8] - 在辅助性就业机构设置社会工作岗位 配备残疾人就业辅导员 [8] 重点群体就业帮扶 - 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农村残疾人、盲人就业帮扶行动 [11] - 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 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增设职教部(班) 支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特教部(班) [11]
“春天的事业”托起稳稳的幸福 这一方案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帮扶
央视网·2025-07-01 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