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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磊股份募资管理违规收监管函 2023上市中泰证券保荐
中国经济网·2025-07-02 15:34

监管违规事件 - 鑫磊股份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在2024年5月7日董事会通过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后,未在12个月到期后补充审议,直至2025年5月28日才补充披露 [1][5] - 公司行为违反《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第1.3条、第6.3.6条、第6.3.10条 [2][6] - 董事长钟仁志、总经理钟佳妤、财务总监金丹君因未勤勉尽责被同步追责,分别违反上市规则中关于高管义务的条款 [2][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2023年1月19日创业板IPO发行393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25%),发行价20.6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12亿元,净额6.98亿元,超募2.45亿元 [2][3] - 原计划募集4.53亿元用于螺杆式空压机技改(3万台/年)、小型空压机技改(80万台/年)、离心式鼓风机项目(2200台/年)及补充流动资金 [3] - 中泰证券作为保荐机构收取保荐及承销费用7952.99万元,总发行费用1.14亿元 [4] 监管处理结果 - 深交所下发创业板监管函(〔2025〕第87号),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整改问题并杜绝再犯 [5][7] - 浙江证监局同步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2025〕129号)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