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个转企"办理流程 - 市场监管总局等9部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优化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办理流程,支持其转型升级、做大做强[1] - 新增直接变更为企业的模式,保留原有个体工商户的成立日期、商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相关行政许可,有利于持续经营[4] - 转型企业可同步办理税务、公章刻制、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基本账户开立变更等事项,鼓励提供预检服务[4] - 相关行政许可部门简化手续,最大程度延续原有效许可,如工业产品生产、食品生产经营、烟草专卖等[6] 加大培育帮扶力度 - 目前中国个体工商户达1.27亿户,涉及近3亿人,需采取精准化、差异化政策[7] - 重点关注"成长型"、"发展型"和"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纳入培育库动态管理[8] - "成长型"指基础稳定预期较好的个体工商户,"发展型"指已有一定规模且潜力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名特优新"指经认定培育的"知名"、"特色"、"优质"、"新兴"个体工商户[8]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转型企业纳入就业政策支持范围,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倾斜力度,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0] - 税务部门优化纳税服务,强化财务人员培训辅导,转型企业符合条件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等税费优惠政策[12] 遵循自愿原则 - 个体工商户是否转型为企业由经营者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决定,避免一刀切和形式主义[13] - 严格遵循自愿原则,尊重个体工商户经营模式选择,提示"理性转型",不得强制或诱导转型[14] - 不得设置"个转企"数量、增速或比例指标,不得向基层摊派任务,切实尊重经营者个人意愿[16] - 在登记注册环节要求个体工商户书面承诺已妥善处理原有债权债务,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对偷逃税款、逃废债务等行为依法处罚[18]
优化“个转企”办理流程指导意见出台 三类个体工商户为重点培育对象
央视新闻·2025-07-03 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