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明年起新开发商品房,原则上实行现房销售
快讯·2025-07-03 11:31
湖北荆门房地产政策调整 - 湖北荆门出台新政策《关于持续巩固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的政策措施》,明确提出"有序推进现房销售" [1] - 对新出让的优质房地产开发用地,优先采用现房销售模式开发 [1] - 2026年1月1日起,新出让土地开发的商品房原则上实行现房销售 [1] 现房销售政策实施时间表 - 现房销售政策将分阶段实施,优先在优质地块推行 [1] - 2026年1月1日为全面实施现房销售的起始时间点 [1] 政策影响范围 - 政策适用于湖北荆门市中心城区新开发商品房项目 [1] - 主要针对新出让土地开发的商品房项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