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布透析超声中医类医疗服务最高限价
南方日报网络版·2025-07-04 15:46
公立医疗机构开展血透、腹透等医疗服务均按整合后项目收费,不得选用其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收 费。比如,开展血液透析同时联合血液灌流服务,可按照"血液透析灌流费"收费,不得拆分项目分别收 费。 根据相关通知,原"人工肝治疗"项目废止,实际进行的血浆置换、血浆吸附、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等操 作可按相应项目叠加收费;原实施血液透析、血液滤过、血液灌流等项目的住院患者床旁治疗加收政策 同时废止。 近日,广东省医保局连续发布通知,公布了优化整合后的泌尿系统透析类、超声和中医类等医疗服务价 格项目和政府指导价(全省最高限价),并要求各地市确保血透患者负担不增加。 其中,泌尿系统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政府指导价自7月15日起实施,超声和中医类等医疗服务价 格项目和政府指导价自7月31日起实施。 不得拆分项目分别收费 广东将原实施的"机采血浆置换术"等32项规范整合为"血液透析费"等21项血透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 原实施项目和规范后项目进行映射,并制定了全省最高限价。 相关通知明确,各地市在确保血透患者负担不增加的情况下平移血液透析服务项目价格。"血液透析 费"项目的全省最高限价为每次390元,所定价格涵盖消毒、穿刺、安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