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对华石墨电极作出反倾销终裁,决定征收五年反倾销税
日本对华石墨电极反倾销终裁 核心观点 - 日本财政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石墨电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自2025年7月3日起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税率均为95.2%,措施有效期至2030年7月2日 [1] -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不适用上述反倾销税 [1] - 涉案产品的日本税号为8545.11 [1] 调查背景 - 2024年4月24日,日本对中国产石墨电极发起反倾销调查 [1] - 2025年2月28日,日本财政部发布公告,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 [1] - 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1月1日~2023年9月30日 [1] 受影响企业 - 共47家中国石墨电极生产商被征收95.2%的反倾销税,包括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炭素有限公司、辽宁丹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 [2][3][4] - 其他未列明的中国石墨电极生产商同样适用95.2%的反倾销税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