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频繁在下班后线上开会、培训,劳动者诉至法院成功获赔
新京报·2025-07-07 21:51
劳动争议案件核心分析 - 劳动者王某因公司频繁在下班后安排线上会议和培训提起诉讼,最终获赔加班费1.9万元 [1][2] - 公司规定不参加线上活动需"自愿捐款"200元,法院认定该规定具有强制性 [2][3] - 公司辩称加班需提前申请审批,线上参会无需实际工作,但法院未采纳该主张 [2][3] 案件证据与判决依据 - 王某提交钉钉参会记录、聊天截图、企业微信录屏等证据证明加班事实 [2] - 法院认定线上活动由公司安排在非工作时间,员工具有服从义务 [3] - 法院综合考虑参会频率、时长、精力占用等因素酌定加班费金额 [3][4] 数字化时代用工管理 - 线上会议培训提高效率但可能带来法律风险和员工效率下降 [5] - 公司应重构工时管理逻辑,优先安排工作时间进行线上活动 [5] - 强制占用休息时间的线上活动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认定为加班 [5] 劳动关系优化建议 - 公司需科学管理结合人文关怀,保障劳动者休息权 [6] - 劳动者应保存会议通知、参与记录等证据维护权益 [6] -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需要双方互相尊重和诚信履约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