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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批亿元稳岗返还资金直达参保企业
大众日报·2025-07-08 09:09

政策实施效果 - 政策出台当月为1293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亿元 [1] - 稳定就业岗位24.7万个 [1] 政策覆盖范围与标准 - 政策延续至2025年12月31日 [1] - 参保企业需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且上年度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及以下企业不高于20%) [1] - 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为3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达60% [1] - 社会团体、基金会等机构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执行 [1] 经办模式创新 - 采用"免申即享"模式,通过大数据比对自动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 [2] - 资金直接拨付至企业对公账户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2] - 无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返还至税务部门提供的社保缴费账户 [2] 特殊企业处理 - 劳务派遣企业需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并提供材料 [2] - 资金分配遵循"谁用工、谁受益"原则,被派遣劳动者部分全额拨付给实际用工单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