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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鼓励各地区对零碳园区建设给予资金支持,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
快讯·2025-07-08 14:16

零碳园区建设政策核心要点 政策背景与目标 -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旨在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建成零碳园区,推进园区低碳化改造,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2] - 政策通过资金支持、审批创新、要素保障等多项措施,推动园区用能结构转型、节能降碳、产业结构优化等八大重点任务 [2][3][4][5][6] 重点任务 能源结构调整 - 加强园区及周边可再生能源开发,配置储能资源,发展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供应模式 [2] - 探索氢电耦合、生物质能、核能、光热、地热等清洁能源利用,推动供热系统低碳化 [2] 节能与产业优化 - 推动园区建立用能及碳排放管理制度,淘汰落后产能,支持企业建设极致能效工厂、零碳工厂 [3] - 鼓励园区布局低能耗、高附加值新兴产业,发展"以绿制绿"模式,支持高载能产业向资源保障区域转移 [3] 基础设施与技术应用 - 优化园区电力、热力、氢能等基础设施,推动新建建筑按超低能耗标准建造,完善绿色交通设施 [3][4] - 支持园区与企业、科研机构合作,推广低碳技术示范应用,形成商业化技术解决方案 [4] 管理与创新 - 建设能碳管理平台,强化用能负荷监控与调配能力,支持碳排放核算、多能协同等工作 [4] - 鼓励园区以虚拟电厂形式参与电力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5] 保障措施 - 国家统筹资金支持,鼓励地方政府通过专项债券、政策性银行信贷、企业债券等渠道融资 [6] - 简化审批流程,对多能互补项目实行"一个窗口"审批,创新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模式 [6] - 加强用地用海要素保障,优先支持新能源电源、供电设施等新建项目 [6] 组织实施 -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工业园区改造,国家能源局推动绿色能源供给体系建设 [7] - 各地区可推荐不超过2个园区申报国家级零碳园区,需提交建设方案并于2025年8月22日前完成报送 [7][8] - 建设期满后通过评估验收的园区将获国家级零碳园区认证,相关经验将作为行业低碳化改造参考 [8]